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各地遠程學習中心管理細則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外遠程學習中心是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與合作單位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并簽訂協議后建立的遠程教育教學單位。該中心在業(yè)務上接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領導,行政上隸屬于合作單位。合作單位應對該中心的日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為了培養(yǎng)更多的優(yōu)秀人才,共同做好遠程教育工作,我校特制定以下管理規(guī)定:

  1.校外遠程學習中心 (以下簡稱中心)必須遵守政府有關法令,貫徹國家有關高等教育和遠程教育的政策和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建站協議和學校有關遠程教育的規(guī)定,保證遠程教育的順利進行。

  2.中心的負責人由合作單位推薦,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聘任。中心的工作人員由合作單位聘任并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備案。如遇人員變動,中心必須及時通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并將相關人事資料和處理決定上報備案。

  3.中心應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簽訂合作協議或合同,嚴格執(zhí)行相關條款。認真執(zhí)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的各項遠程教育規(guī)定,重大事項必須及時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及所屬遠程教育學院聯系,協商解決。

  4.中心根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的招生計劃,協助學校實施招生宣傳及招生考試錄取等工作,如實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上報招生人數及費用。

  5.中心負責本站學員的教務和學籍管理工作(包括收費、注冊、學員信息錄入、輔導組織、考務組織、成績錄入、畢業(yè)證核發(fā)等),準確、完整、及時地將學籍等資料上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存檔。

  6.中心承擔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下達的有關教學環(huán)節(jié)(包括實習和社會實踐)的組織管理工作。

  7.中心負責對學員的日常管理。

  8.中心有責任保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的相關教學安排、教學設計、教學課件的知識產權,防止在其管理范圍內發(fā)生任何侵權行為。

  9.中心負責本站遠程教育設備的購置、日常管理及維護工作,保證遠程教育的正常進行。

  10.中心應根據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中心的實際,對招生、日常教務、學籍管理和學員思想政治工作等制定相關管理細則,呈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審批備案。

  11.中心定期對本站所承擔的工作進行自我檢查,主動接受、積極配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和合作單位及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本中心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

  12.中心應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前往中心參加教學、輔導、監(jiān)考的教師提供教學和生活保障,為前往各中心進行公務活動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的工作人員提供便利。

  13.中心應定期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遠程教育學院和建站單位報送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14.中心對校遠程教育學院的各項工作有監(jiān)督、建議和批評的權力,如因各種原因影響學員的正常學習,有權要求學校采取相關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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